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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远大长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II类会议

文章来源:证券之星     更新时间:2024-06-22 08:53:49    阅读量:15386   

根据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,沟通交流会议分为Ⅰ类、Ⅱ类和Ⅲ类会议,就关键阶段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。Ⅱ类会议一般安排在申请后60日内召开,系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,主要包括下列情形: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、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/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、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、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。

本文源自:金融界

作者:医药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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